【前言】

這年頭悠遊卡沒記名的人應該不多了吧~ 偏偏我就是那個懶惰沒把舊卡改成記名的人,雖然好佳在還有補救的辦法,但掉卡要掛失跟註銷一些程序還是讓人心情鬱悶啊。整理這篇的目的,是希望也幫助到跟我一樣粗心掉卡的朋友們,如果有相似遭遇的話該怎麼辦? 未來只好改用三星pay推出的電子悠遊卡功能減少帶一堆卡了~ 帶那麼多卡就是有掉失風險。這也說明悠遊卡記名制的重要,沒登記的人還是趕快去登記起來,以防範未然。

2021.4.6 更新,感謝網友pipi提供新資訊。

2020.4.7這幾天之中都沒有接到失物招領的通知,卡片真的不知道飛去哪了~悠遊卡掛失後,已經確定失效,慶幸的是也沒有被盜刷的紀錄,金額應該可以全數退回,如果撿到的對方還想再刷也是不能用了。因此結案了!

2020.3.31午遺失悠遊卡,此篇4月1日撰寫的記錄,若有新進展在持續更新。

 

【故事經過】

把悠遊卡(單純,非聯名卡)掛在脖子上去買飲料後,經過巷口卡掉了沒發現,等公車時(約15-20分鐘後)才發現卡不見,沿路回頭找,終於在飲料店旁的巷口找到我的卡套在地上,正開心找回了,結果一翻到背面發現悠遊卡被人抽走了,擺明這種人一定不會幫我送到警察局或捷運站 (因為我掉的地方,剛好過個馬路就是警察局啊啊啊啊...因為後來警察通知我去看監視器,我也才知道警察局在我掉卡那條街的斜對面而已,剛好那天只是出差去那邊辦個事情,所以對那邊地理環境不算熟),如果他要幫送警局不會只抽掉卡丟了我的卡套。而我著急的是裡面還有700多塊跟半個月還沒用完的定期票,對通勤族來說定期票遺失這真的很虧,但撿到卡的人以為撿到不還給人家就賺到了嗎? 這種科技發達時代,做什麼事情都會監視器無形記下,只要你拿去消費或退費查到記錄,在麻煩我絕對告你侵占到底讓對方留下案底,只看你白不白癡而已,第一時間我也先去警局做了個備案,所以真的不要以為僥倖撿到別人的卡去消費就沒事了。

【3/31處理經過】

1.無記名卡➞快速上網補登記為記名卡(*現在一定要提供原本悠遊卡正反面照,才能補記名)。2023.3.12更新

若有人跟我一樣原本是無記名卡,在掉失的第一時間,趕快先上悠遊卡官網登記成記名卡 https://ezweb.easycard.com.tw/eccl2/apply.action ,有卡號依舊可以申請。(現在的人我相信多少會綁定一些app,例如: 超商app、財政部電子發票等,就可以查詢得到卡號 或7-11消費時拿取的明細上會有卡號),但官網現在申請掛失,***一定要提供原本悠遊卡正反面照,否則無法補記名。(*ps.但我就不知道如果真的沒有正反面照,是否還能申請? 如真遇到可再問問客服) 

2.申請掛失

點我掛失流程

1.電話掛失: 悠遊卡客服 412-8880 (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)申請卡片掛失止付。

2.網路掛失: 悠遊卡掛失web (線上即可辦理掛失,還可輸入卡號、生日查詢24小時前交易紀錄。退費也可選擇匯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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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成為記名式悠遊卡後,只要告知客服身分證字號,就可查出掉失卡片資料,並進行退費作業(如果裡面還有餘額或未完的定期票的話)。但三小時內若遭人冒用盜刷,只能自行負擔風險。所以不一定能退回原來全額,只能要看運氣了。

退費: 持退費通知單與身分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退費。退費金額=掛失確認3小時后卡片內剩餘可用餘額-手續費(NTD20)-郵資/轉賬費(NTD6,此為郵資)。

注:本卡經掛失確認後,恕無法取消掛失。➾ 也就是說這卡就算以後找回來,都不能用了T.T 

3.註銷ubike及相關綁定app等程式

若悠遊卡有綁定ubike那些租借設施,記得趕快上去取消綁定啊.. 很多真實案例都是沒取消,結果撿到卡的人去租借了ublke未還,當然是找掛名者索賠。所以記得一定要趕快去註銷。

悠遊卡不見快掛失! 被盜租YouBike未還要罰9千

4.登記失物招領

悠遊卡遺失物中心電話:24小時客服中心專線:02-218-12345、或台北捷運遺失物中心,近捷運臺北車站,中山地下街R1出口附近地下2樓

秉著人性本善的善念,雖然我是在站外遺失卡片,也許撿到的人哪天良心發現會幫我送到捷運站也不一定, 不放棄任何渺茫的機會。就算卡不能用了,我那卡可是花錢特製的圖案,至少找回卡片。

5.警局備案 (如已被盜用,可找偵查隊報遺失、冒用、侵占)

第一時間我很慌亂,又趕著處理事情,所以在找不到卡片後,就只好先離開遺失地點回辦公室。

本來我猶豫到底要不要報案掛失? 因為我還查不到對方盜刷記錄,暫不構成可以提告侵占的證據,且我也不太熟這類法律啊... 沒碰到過,但看了些相似情況的網友的分享,還是決定先做人生第一遭報案,說不定對方想開了幫我送去警察局也不一定,這樣警察才好找。但因為我已經離開遺失地點,通常都應該向轄區範圍的警局報案,我就先選擇到台北市警察局的網站申請網路報案,不過遺失案件只在網路報案不算是正式報案,還是要跑一趟警察局,對於網站說明我也不是真的很懂,反正先按出去再說。

按出去不到半小時,警察竟然馬上打電話連絡我,說可以來看監視器確認有無人撿走的畫面,效率快到我不得不稱讚咱們台灣的波麗士大人們,真的太有效率了!

其實一開始我也根本不知道要找哪間分局報案,但我有在案情摘要處寫很清楚地址(我先google過),連幾巷幾號都寫得很清楚,系統應該就直接分發給該轄區的分局,所以打來給我的正是那區的承辦警員。到了警局我告知警員,我查了google定位找出在那邊附近活動的時間後,警員幫我調好監視器的時間軸(男警員在操作電腦時,我一直在看他漂亮又修長的手指頭,因為那手真的太好看了,噗),結果不走運的是巷口來了兩台小貨車違停,從頭到尾擋住畫面,我根本看不出誰撿走我的卡,暫時也只能先以掛失備案結案。但員警說如果我之後,自己有查到盜刷記錄要提起侵占告訴,可以在找承辦員警處理。所以,後續有進度的話,再來更新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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